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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命名为“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时间:2022-12-29 来源: 作者: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命名我校等229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

近年来,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完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教书育人各个环节,把创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等紧密结合起来,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师生心灵深处,全面提升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和成效,开创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

据悉,在本次命名工作中,全省有4所高校被命名为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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